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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000010)披露无实际控制人,信披违规面临投资者索赔

发布日期:2024-12-21 12:31    点击次数:196

2024年12月6日美丽生态发布《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佳源创盛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2024年8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面临投资者索赔。

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团队现已开始筹备美丽生态(000010)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美丽生态(000010)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

索赔条件:2021年12月27日到2022年10月2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3810487965咨询。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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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丽生态”),创始于1989年,199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010,是深圳最早上市的十家公司之一。公司深耕生态环境建设领域,以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工程建设为核心业务。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专业资质,涵盖生态修复、工程建造、景观绿化、苗木种植、生态文旅、绿色智能等业务板块,涉及文体全域旅游、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大健康产业、政府公共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等领域,已构建起集规划、投资、建造、运营等为一体的立体化业务体系。

违规事实

美丽生态及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佳源创盛立案。

2024年8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美丽生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间,佳源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佳源)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其中,2022年5月9日,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持有的125,559,709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累计超过5%。次日,美丽生态董事长陈飞霖、时任董事会秘书念保敏知悉前述股份冻结事项。此后,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陆续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获悉相关冻结事项。佳源创盛要求美丽生态暂不披露上述冻结事项。2022年7月19日起,美丽生态陆续向佳源创盛发函11次,以核实相关股份被冻结情况,10月21日,佳源创盛回函确认。10月22日,美丽生态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冻结事项予以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

2022年5月6日,美丽生态与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百达)签署《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以公司位于深圳市振兴路的框架结构标准厂房代为抵偿美丽生态建设对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的债务。该项交易将产生资产处置收益2,16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5.06%。公司直至2023年4月28日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予以披露。

无实际控制人

2024年12月6日美丽生态发布《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宝立盛持有公司8.70%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红信鼎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8.59%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佳源创盛持有公司6.32%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前三大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较为接近,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故截至目前,无任何单一股东能控制公司股东大会,无任何单一股东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佳源创盛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美丽生态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3.54亿元,同比增加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94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561元。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市值38.28亿。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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